一、用水户申请水表开户、过户、拆户需提供的资料明细
(一)申请新装水表:
1、民用户: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(乡镇民用户需提供土地证或相关乡镇政府村部证明文件)。
2、工商业用户:需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单位竣工图纸(均需加盖公章)。
用户需携带以上资料,到水司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
3、新建小区、厂房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用水户,需持用水申请报告、计委立项批文、规划红线图、用地许可证(复印证)、总平面图、底层给排水平面图、建筑物给水系统及二次供水系统图纸、用水性质及日用水量等相关资料,到水司另行办理申请手续。
备注:居民用户及单位用户申请用水,按照要求无外线为1个工作日完成(方案设计、工程预算、现场施工不纳入时限范畴);有外线工程接入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完成(方案设计、工程预算、现场施工不纳入时限范畴)。
(二)用户结算水表变更户名(简称过户):
1、民用户:需准备用水缴费卡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(乡镇民用户需提供土地证或相关乡镇政府村部证明文件)。
2、工商业用户:需准备用水缴费卡、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授权书、工商变更文件(均需加盖公章)。
(三)用户申请水表拆户(户口4人及4人以上方能办理):
1、申请人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
2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
3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(四)用户申请水表销户、报停、复装:
1、居民用户: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
2、单位用户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、申请报告
(五)用户申请水表移位、水表口径变更:
1、居民用户: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
2、单位用户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、申请报告
二、申请增值税发票时,需提供的资料
1、开增值税发票资料
(户号、纳税人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开户银行、划款账号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
2、营业执照副本
3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一般纳税人)
4、开户许可证
三、水费及代收费征收标准
四、季节加价
仅适用于集中供水用户、不具备实行阶梯计费用户(未一户一表改造户)、不具备拆分水表用户。每年6月-10月用水高峰期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1.85元加价20%:2.22元/吨,污水处理费0.95元/吨。
五、水费结算方式
用户应在次月10日前缴费,逾期按水费总额加收违约金千分之一。
六、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、维修、各营业所的服务热线及营业时间
1、客户服务中心供水热线:86382569
2、110供水维修电话:86397913
3、溪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373913
4、美林营业所服务电话:86299570
5、康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671519
6、省新营业所服务电话:86233569
7、霞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759369
备注:以上五个营业所的营业时间
(夏令时:周一至周日 上午08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)
(冬令时:周一至周日 上午0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)
七、水费缴交方式
八、微信缴交使用说明
微信缴交水费请关注以下公众号
(一)扫描上方二维码,关注微信公众号。
(二)首次使用应进行“户号绑定”,绑定需验证“6位缴费号、用户名、预留联系号码”,验证通过后完成绑定。
(三)水费查询
已完成绑定户号,可查近6个月已收费用水记录。
(四)欠费缴纳
1、可直接查询已绑定户号的欠费信息。
2、可输入他人用户号查询欠费并代缴费
(五)水费预存,已完成绑定户号,可进行水费预存操作。